京杭年夜运河“AR水下游”名目在杭动身 科技赋能运河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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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广州9月30日电 (记者 蔡敏婕)“当前正是螃蟹上市的季节,很多暮年朋友特别爱好吃富含油脂的食物,如过量食用,也许会增多血管的累赘。”广东省群众医院心外科主任医师曾经平表示,就寝没有足、情感激动,以及暮年人群因孤独产生的焦急心思,都可引发血压波动以至诱恐慌性心肌梗死。-->  秋意渐浓,昼夜温差拉年夜,气温骤变会让血管频仍紧缩扩年夜,间接加重心脏负荷,还年夜略导致血压波动;加上秋冬流感高发,中暮年人免疫零星承压。  除血汗管疾病外,需要警惕的是潜伏在体内的水痘——带状疱疹病毒,也会借着免疫力“打折”的时机“苏醒”。血汗管疾病患者是带状疱疹的“高危指标”。钻研数据显示,血汗管疾病患者患带状疱疹的危险比一般人高,若同时分开高血压,泛起带状疱疹后神经痛的概率还会进一步增多。  广州市疾病防备把持中心接种办理部部长刘伟佳表示,带状疱疹也是血汗管健康的“暗藏杀手”,一旦发生,岂但带来猛烈神经痛,更会与高血压、冠心病等慢性病叠加,分明增多心梗、中风等心血办事件的危险。  面对于心血管疾病与带状疱疹的“两重挟制”,曾经平提出“主动联防”三步法:首先要“强防护”,50岁以上血汗管患者应在医生引导下迷信接种带状疱疹疫苗,同时经由过程规律作息、平衡饮食增强免疫力;其主要“稳基础”,对于峙控血压、调血脂,遵医嘱服药,活期监测指标;最后要“早辨认”,一旦涌现不明原由的胸痛、皮疹,要实时就诊。  在广东,一系列便民举措也在为“双防线”加码。比方广东今年全面推动“预防接种效劳年”,打造“30分钟接种圈”,开通周末接种办事,部分地区还试点大夫开具“疫苗处方”。以深圳为例,当地正踊跃构建“15分钟疫苗接种服务圈”,建了600多家防备接种特性门诊,还将带状疱疹疫苗用度归入医保。(完) 【编纂:刘阳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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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生命周期,中新社重庆9月28日电 题:伊莎白·柯鲁克为何在抗战期间钻研中国农村落?  ——专访重庆市报告文学学会副会长张鉴  作者 梁钦卿  80多年前,加拿大籍的伊莎白·柯鲁克(Isabel Crook,1915-2023)离开重庆璧山投身村庄扶植试验。退休后,她屡次回到这座小城,并正在这里成立专门赞助贫苦弟子的基金。2019年,伊莎白被付与中华国民共以及国“友爱勋章”。  正在伊莎白昔时进行乡村建设实施的兴隆场(今重庆璧山大兴镇),她几乎是内地最有名望的外国人。她为何要正在抗战时期钻研中国村落庄?又为什么与重庆璧山的小山村结下高深深厚情缘?对于此,重庆市陈诉文学学会副会长张鉴近日接受了中新社“东西问”专访。  现将访谈实录摘要以下:  中新社记者:伊莎白为甚么正在抗战期间挑选离开茂盛场研究中国村落落,这与她的小我生存经历有哪些干系,重庆又有何特别性?  张鉴:伊莎白出世于四川成都的一个加拿年夜传教士家庭。她从幼儿园到高中毕业都在成都生活,这让她从小就浸润在中国文化氛围中,对于中国的山川风物有着天然亲近感。  但是,她成长的年月正值中国军阀混战,民生繁荣。自身相对优越的生活条件与本地百姓的干瘪生涯形成强烈对于比,在她心中种下探索社会根源的种子,最终引导她走向人类学的道路。  1938年,刚从加拿年夜多伦多年夜学毕业的伊莎白回到中国,来到四川雅安市汉源县赵侯庙村落停止原野调查,了解彝族住民的生活情况。这次“试水”后,她又深入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理县甘堡乡八什闹村落,与藏族年夜众同吃同住长达一年,进行零碎性的人类学查询拜访研究。这两次经验为她积累了可贵的原野经历,进一步坚定她钻研中国村落子社会的决心。  1940年先后,乡村落扶植静止在四川地区兴起。出名教诲家晏阳初将璧山选定为重要“试验县”,开展乡村落建设试点事情。渴望深入研究中国乡村社会的伊莎白受到晏阳初邀请,欣然离开璧山兴隆场,与共事一起考察居平易近经济生活、停办主妇识字班、引进中医、创建食盐供应协作社等。  来到兴隆场,既是伊莎白对于年少时疑问的跟随,也是她学术理想的理论。在这里糊口近两年,她逼真感遭到抗战期间中国西部墟落的民风、社会结谈判公众生涯形态。20世纪80年月,伊莎白回到年夜兴镇与当地农平易近交换。受访者供图  中新社记者:伊莎白正在茂盛场进行乡村落建设实验名目后,写成多部著述。这对抗战汗青以及社会人类学的奇异贡献是甚么?  张鉴:2013年,伊莎白与俞锡玑合著的《兴旺场:抗战期间四川农夫生存考察(1940-1942)》出书。2018年,她与柯临清(Christina Gilmartin)合著的《战时中国屯子的风习、革新与抵拒——兴旺场(1940-1941)》出书。  这两部著述是伊莎白以及共事自1940年至1942年正在兴隆场停止田野考察的成绩,具体记录兴盛场1500余户住平易近的经济生活状况,为读者提供仔细入微、新鲜活泼的战时中国乡村社会切片。  同时,这两部著作内容涵盖兴旺场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包含政治、经济、住房、医疗、教导、婚姻家庭、法律诉讼、风俗习惯、汗青沿革等,保留了一个时期、一个地域的乡村落社会风貌,能够说是抗战期间中国公民生活的一个微不雅写照。  两部著作拥有很高史料代价,是钻研抗战期间中国西南农村落社会的难得史料以及必备参考,也对深思中国农村落成长路径、推进今世乡村落振兴拥有现实意思。张鉴与伊沙白。受访者供图  中新社记者:伊莎白曾屡次返回璧山,并设立助学基金、奉送与璧山有关的所有资料,这些行动如何反映她对于重庆的情绪?  张鉴:伊莎白与她的相助错误柯临清从1999年开端设立“伊·柯基金”,先后帮助贫苦学生近20人,时间长达10余年,赞助10多万元国民币现金以及各种书籍、学惯用品。  伊莎白没有断生活浮夸,早年更是将年夜全体人为投入助学,并且对于峙为受资助门熟手写英文信,再请人逐字翻译成中文并重复核对,确保情意精确传播。她在信中夸大“功效并非最重要”,更关心孩子的心理健康与家庭窘境,以冤家身份谛听孩子们的孤立与艰辛。  2020年,伊莎白把对于兴隆场的全数材料无偿救济给璧山。正在她逝世后,她的儿子柯马凯(Michael Crook)继续履行母亲生前的许诺:将母亲著述所患上稿费悉数捐奉送璧山的教导事业。  伊莎白不时将兴盛场视为“第二他乡”。她对于重庆大兴镇的赓续贡献以及继续回馈,是她跨越80余年与昌盛场年夜众结下深情厚谊的实在表达。她在繁茂场停止田野盘问造访时与苍生同吃同住、共历烽火,这段“兴隆场情缘”伴有了她的一生。  从少年目击磨难的刺痛,到青年扎根郊野的共情,再到晚年的自私回馈,她用生平完成一场逾越世纪的对于话:繁盛场赋予她学术任务,让她读懂中国;她用余生报答这片土地,让爱成为学术的注脚。报告文学《我用一生爱中国》再现了伊莎白·柯鲁克百年人生。 天地出版社供图  中新社记者:伊莎白的著作有着紧张的汗青意思与现实价值,应怎样通过数字化和跨学科研究激活其今世代价?  张鉴:能够经过数字化与跨学科协同翻新,揭示伊莎白著述的现代价值。起首,可构建“兴旺场数据库”,比如开辟交互式数字平台以及“兴旺场1941”虚构社区等。  其次,将兴盛场资本数字化。比方开展“重返兴隆场”沉迷式戏院,拍摄“伊莎白与昌盛场”“战时兴旺场”等微短剧,让伊莎白的精神照亮历史,也照进现实。  假如能将伊莎白的著述经过数字化激活,并使其成为一部继续发展的“社会基因库”,可以让这些觉醒的学术珍品真正“活”在当代,为了解中国墟落的曩昔与未来供应一份参照。(完)  受访者简介:张鉴。受访者供图  张鉴,中国作协会员、重庆市作协全委会委员、重庆新诗学会副会长、重庆报告文学学会副会长、重庆散文学会理事、璧山作协副主席,著有诗歌、散文、报告文学等十余部,出书诗集《慈悲若云》《要是有一个地方》、散文集《背开花圃去漫步》、长篇汇报文学《崇奉照亮性命——伊莎白与兴盛场》等多部。--> 【编纂:刘阳禾】

从生命周期,未来,巍巍天山流金彩,莽莽昆仑尽欢颜。9月23日下午,习近平总布告率中央代表团到达乌鲁木齐,缺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立70周年庆贺活动。25日半夜,总布告在出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立70周年庆贺活动后,乘专机返回北京。  习近平作为中共核心总书记、国家主席、核心军委主席率地方代表团到新疆缺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立祝贺活动,在党以及国家历史上是第一次。  三天时间路程满满,一起回想总布告新疆之行难忘瞬间。  统筹...

比如,偶然,《中国消息周刊》记者:李静  发于2025.9.29总第1206期《中国消息周刊》杂志  1935年年底,一个冬日的下午,林徽因曾经经正在梁思成的办公室连续任务三个小时。那一年,她以及梁思成在山东曲阜查问访问了孔庙建筑群,并沿胶济铁道路经历城、章丘、临淄、益都等11个县,寻找散落山涧原野的“文明瑰宝”。返来后,有少量案头工作。现在,里间只有她一小我,窗户正好能够鸟瞰天安门的院子。  “现在是五点三很是。夜幕...

中新社联合国9月26日电 当地时间9月26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强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出席第80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并发表讲话。  李强表示,今年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也是联合国成立80周年。回首既往,我们可以得出一些宝贵启示:和平与发展是各国人民最热切的共同期盼,团结合作是人类进步最强大的力量源泉,公平正义是国际社会最重要的价值追求。  李强强调,中国作为联合国创始会员国,始终积极参与全球事务,努力推动提升人类福祉。这些年,习近平主席先后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和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全球治理倡议,为应对世界变局、破解紧迫难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特别是这个月初在上海合作组织天津峰会上提出的全球治理倡议,强调奉行主权平等、遵守国际法治、践行多边主义、倡导以人为本、注重行动导向,为建设一个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指引了正确方向,提供了重要路径。中方愿同各方一道采取协调有力行动,解决更多实际问题,推进世界和平与发展。  李强指出,当前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单边主义、冷战思维卷土重来,国际规则秩序受到严重冲击,国际体系屡遭破坏,人类再一次来到何去何从的十字路口。凡天下有识之士都不禁要问:历经磨难,人类难道不应该更有良知、更加理性地善待彼此、和平共处?面对诸如人道主义灾难的种种不堪,难道可以对那些公然践踏公平正义的暴行视而不见、听之任之?对一些毫无底线的霸道霸凌行径,难道应该因慑于强权而保持沉默、逆来顺受?先辈们在建立联合国之初的那一腔热血和执着追求,难道就任其在历史的天空中随风飘散?中国人常讲,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追求和平、进步、发展,就是我们纪念胜利的初心所在,就是我们携手奋斗的使命所在。我们或许不能回到过去,但完全可以创造更好的未来。在世界变乱交织之际,我们要共筑和平、共享安全。在全球增长乏力之际,我们要重振合作、谋求共赢。在多元文明激荡之际,我们要倡导对话、美美与共。在新型挑战频出之际,我们要携手应对、共护家园。-->  李强表示,中国始终是世界和平安全的坚定维护者、全球共同发展的重要推动者、文明交流互鉴的积极践行者、应对全球性挑战的负责任参与者。面向未来,中国愿同各方一道维护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弘扬多边主义精神,积极落实四大全球倡议,朝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崇高目标不断迈进。(完) 【编辑:郑云天】

中新网9月29日电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为准确、及时查明案件事实,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份,确保办案质量,根据相关法律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对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份审查工作机制的意见》(法〔2025〕144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十五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总体要求。《意见》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及时收集、固定、审查证明犯罪嫌疑人身份的证据,人民法院对有关被告人身份信息的证据材料,应当全面审查、综合认定。《意见》还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份的认定,必须达到证据确实、充分。  二是明确侦查阶段的审查要求。《意见》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区分情形,分别采用信息系统比对、档案信息比对、生物识别信息比对等方式对犯罪嫌疑人身份进行核查。未对犯罪嫌疑人身份进行核查,不得确认其身份。《意见》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份应当有经公安机关核查确认的户籍信息或者居民身份证予以证实,对户籍信息或者居民身份证有疑问的,应当调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盖有户籍专用章并附照片的户籍证明;对于户籍证明中没有照片、本人面貌与户籍证明中的照片差异较大等情形,应当补充调取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出生医学证明及相关证人证言、辨认笔录等证据材料;经补充调取相关证据材料,仍无法确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份的,应当通过公安机关人体生物识别信息库信息进行核查比对。《意见》还规定,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份的,可以按照其自报的姓名移送审查起诉、起诉、审判。  三是明确审查起诉阶段的审查要求。《意见》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审查起诉意见书是否写明犯罪嫌疑人身份及是否有相关证据材料证明。没有相关证据材料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及时补送。  四是明确审判阶段的审查要求。《意见》规定,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审查起诉书是否写明被告人身份及被告人身份是否有相关证据材料证明。没有相关证据材料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在三日内补送。《意见》要求,法庭审理时,人民法院应当查明被告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民族、出生地、住址等身份信息,并结合证人证言、辨认笔录等相关证据材料进行核实。被告人身份不明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意见》还规定,经庭审查证属实的被告人姓名、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等身份信息,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表述。送达裁判文书时,人民法院应当核实被告人身份信息。  五是明确相关工作机制。《意见》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要建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份信息核查协作联动机制,规范公安机关人口信息向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开放核查工作。《意见》还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姓名等身份信息可能有错误的,应当及时审查,对经审查确有错误的,应当及时依法更正。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中被告人身份信息认定有误的,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裁定对有关信息予以更正,必要时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审理,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提出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对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份审查工作机制的意见  为准确、及时查明案件事实,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份,确保办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及时收集、固定、审查证明犯罪嫌疑人身份的证据,人民法院对有关被告人身份信息的证据材料,应当全面审查、综合认定。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份的认定,必须达到证据确实、充分。  第二条 公安机关应当区分情形,分别采用下列方式对犯罪嫌疑人身份进行核查:  (一)信息系统比对。根据犯罪嫌疑人身份证件、现实人像照片、自述身份信息或者其他身份信息,通过检索人口管理等公安信息系统进行比对。  (二)档案信息比对。根据犯罪嫌疑人身份证件、现实人像照片、自述身份信息或者其他身份信息,通过检索犯罪嫌疑人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的人口档案信息进行比对。  (三)生物识别信息比对。将依法采集的犯罪嫌疑人人体生物识别信息与居民身份证、出入境证件关联的人体生物识别信息或者公安机关人体生物识别信息库信息进行比对。  未对犯罪嫌疑人身份进行核查,不得确认其身份。  第三条 采用信息系统比对、档案信息比对方式核查犯罪嫌疑人信息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确认犯罪嫌疑人身份:  (一)获取犯罪嫌疑人身份证件的,犯罪嫌疑人身份证件照片与现实人像相符,且核查获取的身份信息与证件信息一致;  (二)未获取犯罪嫌疑人身份证件的,但核查获取的人像照片与现实人像相符,且核查获取的身份信息与此前获取的身份信息一致。  采取生物识别信息比对方式核查的,犯罪嫌疑人人体生物识别信息与比中的人体生物识别信息经认定一致,可以确认犯罪嫌疑人身份。  第四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份应当有经公安机关核查确认的户籍信息或者居民身份证予以证实,对户籍信息或者居民身份证有疑问的,应当调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盖有户籍专用章并附照片的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应当与信息系统或者档案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对于上述证据材料,办案民警应当签名并加盖公章。  对于户籍证明中没有照片、本人面貌与户籍证明中的照片差异较大,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的个人信息与户籍证明不一致等情形,应当补充调取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出生医学证明及相关证人证言、辨认笔录等证据材料。  经补充调取相关证据材料,仍无法确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份的,应当通过公安机关人体生物识别信息库信息进行核查比对。  第五条 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份的,可以按照其自报的姓名移送审查起诉、起诉、审判。  “确实无法查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份”是指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份经过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协查、实地走访调查、人脸识别、指纹比对鉴定、DNA鉴定等手段仍无法核实其身份的情况。  确实无法查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份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情况说明,载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份的核查过程和方式,由办案民警签名并加盖公章。  第六条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审查起诉意见书是否写明犯罪嫌疑人身份及是否有相关证据材料证明。没有相关证据材料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及时补送。  被告人真实姓名、住址无法查清的,可以按其绰号或者自报的姓名、住址制作起诉书,并在起诉书中注明。被告人自报的姓名可能造成损害他人名誉、败坏道德风俗等不良影响的,可以对被告人编号并按编号制作起诉书,附具被告人的照片,注明足以确定被告人面貌、体格、指纹以及其他反映被告人特征的事项。  第七条 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审查起诉书是否写明被告人身份及被告人身份是否有相关证据材料证明。没有相关证据材料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在三日内补送。  被告人身份不明,但符合本意见第五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八条 法庭审理时,人民法院应当查明被告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民族、出生地、住址等身份信息,并结合证人证言、辨认笔录等相关证据材料进行核实。对辨认笔录,应当审查是否直接辨认被告人本人或者其被抓获后的照片。  证明被告人身份信息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确认被告人身份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公诉机关补充证据。必要时,可以对证据调查核实。  第九条 被告人身份不明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  第十条 经庭审查证属实的被告人姓名、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等身份信息,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表述。  对于按照被告人自报身份制作裁判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注明,可以附具被告人照片,在卷中列明被告人面貌、体格、指纹、DNA信息以及其他反映被告人特征的事项,并在办案系统中备注。  被告人拒不供述身份信息,人民法院无法认定其身份的,应当在裁判文书中注明,可以对被告人编号、附具被告人照片,在卷中列明被告人面貌、体格、指纹、DNA信息以及其他反映被告人特征的事项,并在办案系统中备注。  送达裁判文书时,人民法院应当核实被告人身份信息。  第十一条 对外国人、无国籍、港澳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核查其入境时持用的有效证件信息或者其自述的身份信息。无法核查上述信息的,应当通过移民管理机构核查。  对同时持用中外证件或者国籍存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移民管理机构进行国籍认定。  国籍无法查明的,以无国籍人对待,在裁判文书中写明“国籍不明”。  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要加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份信息证据材料的收集和审查,建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份信息核查协作联动机制,规范公安机关人口信息向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开放核查工作。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姓名等身份信息可能有错误的,应当及时审查,对经审查确有错误的,应当及时依法更正,并根据案件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第十四条 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中被告人身份信息认定有误的,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裁定对有关信息予以更正,必要时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审理,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提出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  第十五条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编辑:付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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